【48812】13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发表时间:2024-05-01 21:49:20 来源:kaiyun最新版本更新
优惠内容:纳税人供给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稳妥以及有关技能培训事务,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1.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运用农业机械进行耕耘(包含耕耘、栽培、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事务;
3.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事务;
4.农牧稳妥,是指为栽培业、养殖业、牧业栽培和养殖的动植物供给稳妥的事务;
5.相关技能培育和练习,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事务相关以及为使农人取得农牧稳妥常识的技能培育和练习事务;
6.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事务的免税规模,包含与该项服务有关的供给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事务。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的规则》第一条第(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