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4-07-15 12:32:05 来源:新闻中心
我单位兹有阳春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控项目1个,为确保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拟通过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招标服务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阳春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水稻病虫害防治和红火蚁防控),项目招标资金共188万元:其中1.采购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完成不低于4.4万亩次水稻病虫害防治;2.采购红火蚁防控服务,对我单位指定区域进行红火蚁防控服务,完成不低于4.1万亩次红火蚁防控。
2、服务要求: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阳春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的服务实施主体。
6、代理机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有效期内),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7、代理机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