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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路日常保养(保洁)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6-10 09:02:30 来源:行业资讯

  为加强公路日常养护,优化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按照中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枣庄市镇域环境整治方案》《滕州市公路日常保养(保洁)实施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公路日常保养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并就做好我镇公路日常保养保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树立“不抓养护是失职,抓不好养护是对人民不尽职”的思想观念,坚持集约建设、优质养护、安全运作、便捷服务的发展导向,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资的养护资金渠道,适应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快公路养护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

  公路养护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财政保障、属地保养、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整合涉农、涉路等公共服务资源,落实公路日常保养(保洁)一体化,做到“路容整洁、设施齐全、路面平整、安全舒适、行车顺畅、环境宜人”,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一)国省县道:我镇境内的G104国道、东朱路、滕龙路,结构调整线公里。

  (四)责任划分: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国省县道的管养责任主体不变,由龙阳镇负责辖区内国省县道的日常保洁;镇级道路由镇政府负责日常保洁;村村通道路原则上由受益村负责日常保洁。

  (一)国省县道保洁费用每年7000元/公里。市财政统筹全市道路养护资金并按考核情况拨付养护费用。镇财政对国省县道保洁费用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交通、公路部门监督考核。

  (一)镇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路站、环卫所、财政所、交管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公路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公路日常保养(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日常保洁采取群专结合方式,对国省县及镇级道路委托保洁公司专业养护,实行保洁员养护与机械清扫相结合,以机械清扫作业为主、保洁员养护保洁为辅,引导群众热情参加保洁。

  1.对国省县及镇级道路保洁人员的日常工作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公路站安排管理人员,每天将所辖路段全程至少巡查一次。

  2.保洁公司对所管护路段的各类交通设施(里程碑,公里桩、百米桩、轮廓标、道口桩、示警桩等设置标准应符合国标)负有看护、及时扶正责任,交通设施损坏和丢失后,及时做好统计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镇、市公路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保洁人员(固定路段的责任人,以档案照片为准)应坚持每日两出勤(7:00-11:30;14:00-17: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勤空岗。

  1.路面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可视范围内无果皮、塑料袋、车辆抛洒物;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安全;对污染路面的化学品、油污等要及时清洗整理;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积水积雪(恶劣天气除外)。

  2.路面的日常清扫,应根据真实的情况,采用机械或人工的方法,一、二级公路应以机械清扫为主,作业频率每天不少于1次,洒水频率每天不少于2次;其他等级公路可采取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清扫,作业频率不少于每两天1次,洒水频率不少于每天1次;机械清扫“死角”处由人工进行清理,确保路面无垃圾污染物。

  4.中央分隔带花坛要保持清洁,无杂草、垃圾等杂物,要轮廊清晰、尺寸合理。

  6.路面清扫要一次到位,对路肩板、标志牌平台、路沿石内侧遗留的杂物要在正常作业中随时清扫,不得遗漏,确保路面线.清扫时,应防止产生道路扬尘而污染自然环境,危及行车安全。

  8.对特殊路段或特殊任务及特殊时段,要加大清扫和洒水频次,保证路面整洁、安全畅通、无扬尘。

  1.路肩有坑洞、车辙沟和雨水冲出的小型坍陷缺口应及时填垫,使其平整、整洁;整修时保持原有路肩宽度不变,做到肩线顺直,与路面分界清晰;车辆散落物和其他杂物要及时清运处理。

  3.路肩、边坡上散落的木片、塑料袋等垃圾,每天清理一次,保持路肩、边坡清洁,确保无垃圾或其他堆积物。

  4.边坡及边沟底的垃圾、杂草要随时进行清理;边坡的泄水孔要保持畅通,无杂草、碎石等阻塞;浆砌排水沟沟底及上口内外侧确保无杂物、垃圾。

  1.大中桥的毛勒缝(桥面伸缩缝)应经常养护,清理缝内杂物、尘土等淤积物,每三天要彻底清扫一遍,平时注意清理缝内杂物,使其作用得到正常发挥。

  2.桥梁泄水孔要保持排水畅通,孔内无泥石杂物堵塞,每三天进行一次彻底疏通,平时注意清理孔内杂物。

  3.桥梁、通道的墩台、锥护坡及桥台阶(踏步)每七天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使锥护坡、踏步无垃圾堆积,无草木滋生;日常路面清扫时,禁止将垃圾扫到锥坡、踏步上,平时注意清捡杂物,使其保持整洁;桥下通道无占压和易燃堆积物。

  4.桥栏、防撞护栏有损坏或出现其他突发状况,危及行人行车安全的,应在第一时间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上报。

  5.中央分隔带处桥梁通道的台帽及通信管线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使此部位无垃圾堆积、杂草滋生现象,日常作业时禁止将垃圾倾倒此部位。

  (六)沿线.每季度集中一次对标志牌、公里牌、百米牌、轮廓标、防眩板进行扶正,一次擦拭,保证其表面整洁和反光效果。

  2.水毁及路基变形和路面、桥梁出现危险的情况等情况时,采取相关应急处治措施后,及时上报。

  4.及时上报在控制区内建筑、挖掘、侵占公路和超限超载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现控制区内有建房、增设平交道口、擅自堵塞边沟、非法砍伐行道树、路边10米内架设电杆、桥两侧200米取砂、取土、肇事车辆损坏路产等行为上报公路管理部门。

  为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考核管理,镇里成立由组织科、督查科、农路站、环卫所等部门组成的督导考核组,对全镇公路日常保养情况,按照“日巡查、月检查、季考核”的办法来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国省县及镇级公路日常保养考核合格,根据养护里程拨付补助资金;对考核不合格的,扣罚保洁费用。对村村通道路管养情况,将纳入党总支、村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组  长:邵长友   党委委员、宣传信息科长副组长:魏成乾   党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公路服务站,邵长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明国、李科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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