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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性法规明起实施

发表时间:2024-12-14 02:15:45 来源:kaiyun最新版本更新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审议通过并予公布,即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这是江苏第一部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地方性法规。11月2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内容。

  江苏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带,动植物区系兼具南北特点,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多、分布广。国家重点防控的两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和美国白蛾均在江苏发生危害,对松林资源和城乡绿地ECO造成严重破坏。

  “有害生物如同植物传染病,会危害林业资源和绿地生态。如果买到了有害生物危害过的木制家具,也会给生活造成很烦。有害生物防治,既关系到ECO,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说,《条例》从酝酿到出台,历时4年。7章69条内容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则、预防、检疫、除治、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王国臣介绍,《条例》将预防为主作为首要原则,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监测和预警,规范普查和评估,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突出重点区域和环节。在落实上位法要求的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包括细化检疫规定,实施多举措除治,开展联防联治。同时突出生物安全,对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加强松材线虫病治理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同时明确加强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监督管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对专业相关知识和技术技能要求比较高。《条例》明确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进一步支持绿色防治技术,加大对生物除治的扶持力度。

  松材线虫病是江苏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点,《条例》对其防治作了专门规定。“松材线虫病是重大植物疫情,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省林业局副局长王学东表示,该病自1982年被发现以来,已扩散至全省主要松林分布区。40多年来,全省先后消除了12个县级疫区,主要松林资源得以保存,但目前松材线个县(市、区)发生,每年病枯死松树超过6万株。因此,《条例》作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责任、疫木规范处理、林间使用松木、疫木安全利用等特别规定。

  “城市林荫路是市民日常出行、通勤的绿色空间,我们格外的重视城市行道树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介绍,先后制定印发有关技术指引,控制和减少有害生物的侵害,分区域提出适合苏南、苏中、苏北的地带性行道树名录,降低因品种单一引发病虫害的风险。同时落实科学防治,强化预警预防。当前很多路段都在对行道树进行“涂白”作业,提前给树木穿上防虫、抗寒防冻的“防护衣”,以有效降低有害生物的危害。

  江苏口岸年进口木材1800万立方米、种球1100万头,进口林产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口岸检疫至关重要。南京海关副关长谢国柱介绍,南京海关着力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口岸查验和不合格处置、织密外来林木有害生物监测网、强化联防联控,全省现有进境原木、种苗海关指定监管场地28个、进境松材线个,全省口岸范围内设立林木有害生物监测点152个,下一步将不断强化口岸检疫,切实有效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傅兵表示,江苏地处南北过渡地带,适宜多种农作物、林业植物生长,也容易滋生各种农林业病虫草害,常年严重发生达70多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农产品频繁调运和旅游交通迅猛发展,农业、林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不断传入、定殖、扩散与危害,对江苏农林生产安全、农林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多年来,江苏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下一阶段将继续开展深入合作,形成防控合力。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毛尚会表示,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应急处置方面,应急管理部门将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做好预案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与总体预案及其他有关专项预案衔接有序。出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后,应急管理部门将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日常积极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共同维护全省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刘庆阳表示,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依托“昆仑”专项行动,不断强化与林业、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护松”系列行动。《条例》实施以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优化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效形成合力,不断的提高打击治理成效。(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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