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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建议》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5-01-09 22:27:39 来源:保洁服务

  “四好农村路”是习亲自总结提出、亲自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2024年是习首次做出“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十周年。5月27日,习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5月29日,2024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水平发展全国现场会在浙江召开,要求着力提升路网质量,加强管理养护,提高运营水平,确保道路安全。会后,省市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6月6日,市委常委会指出,要深入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全力打造“四好农村路”升级版。

  因此,加快制定我市《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建议》,加快谱写“四好农村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篇章,有利于持续发挥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先行地优势,对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等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建议》(浙政办发〔2023〕21号)。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及总目标,提出紧紧围绕实现交通强国、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战略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成“畅达、平安、智慧、共享”的“四好农村路”2.0版。

  (1)科学编制全域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旅游发展、乡村建设规划有机衔接。

  (2)实施新一轮提升工程,2024—2027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000公里、养护工程3000公里。

  (4)打造杭州“四好农村路”精品示范线,实行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特色园区、乡村旅游等一体化开发。

  (5)着力提高管养水平,构建符合发展实际的农村公路长寿命周期科学养护体系。

  (6)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常态化治理,深化美化、洁化、绿化、路面平整的要求。

  (1)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力度,完善标志标线处,鼓励西部地区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全覆盖,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城乡公交运行安全监管,推进普通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提升运输安全水平。

  (3)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升交通秩序水平。

  (3)助力数字化的经济,落实“浙路助富”应用场景推广,推进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合作。

  (1)建立健全农村公交长效机制,推进老旧公交车更新,强化渡运能力提升建设,提高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

  (2)改造、提升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和村级物流服务点,开通一批客货邮融合线路,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6)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特色文化、等融合发展,丰富“四好农村路+”内涵。

  (三)保障措施,主要提出市级将充分的发挥统筹作用,创新政策举措,出台系列技术支撑文件。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资金筹措机制。

  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等9个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林业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邮管局、市供销社等13个市级部门。

  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名单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各项任务均需各区、 县(市)政府落实。

  不低于省同期指标,是指在实施期限内该项市级指标平均值不能低于省级相关的单位对该项指标规定的最新要求。

  全年路面自动化检测覆盖率保持100%,是指省级、市级和各区、县(市)分别按照特殊的比例组织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最终实现当年全市所有县、乡、村道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

  旧文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建议》(浙政发〔2018〕24号)制定,新文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建议》(浙政办发〔2023〕21号)制定,受部省最新政策影响,所以对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具体发展指标等都做调整,且新文件中不再设工作机制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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